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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涉考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2025-05-27

2025/05/26 1.2w 阅读 278 点赞



致全区涉考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2025年高考在即,为净化考试招生环境,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确保实现“平安高考”目标任务,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不得对涉及学生考试的相关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三、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敏感信息和话题,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四、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五、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高考试题,不得违规发布、传播高考真题原卷。

六、不得在考点、学校周边等组织招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七、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不得宣传、炒作考试试题和录取结果等;不得传播不良导向、恶意曲解高考综合改革政策。

八、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

九、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5月2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编辑:乌丽娅斯

校审:安永明 义德仁 边建平

转载请按以下格式注明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内蒙古教育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教育新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