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校园餐”不当牟利问题线索及公开监督举报方式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和巩固全市“校园餐”专项整治成果,现面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渠道,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校园餐”经费管理或校园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二、投诉举报反映方式
受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三、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反映事项能够有效核实与处理,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将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举报人要尽量提供详细的线索信息,包括被反映对象、事件发生时间、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以便能够准确核查。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确保举报信息不被泄露。对于查实的投诉举报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6年4月9日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编辑:屈加曼 校对:乔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