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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6 08:05
信息来源:巴彦淖尔文旅
为切实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加快构建非遗名录体系,传承弘扬地区优秀传统文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全市各级文化部门经过深入普查、挖掘,经项目保护单位申报、旗县区初评、旗县区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市局党组会审议,拟定推荐河套石画等32个项目入选第九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其中新入选项目21项,拓展项目11项。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 20天(2026年10月27日至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公共文化科(非遗科)反映。所反映内容须具体真实,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对。
联系人:陈晨,0478-8525707
附件:1.巴彦淖尔市第九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单(拟定)
2.巴彦淖尔市第九批市级非遗拓展项目名单(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