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医保局获悉,本月起,巴彦淖尔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医院、市中医医院两家定点医疗机构购买门诊特殊用药,可即时刷卡报销。近期,各旗县区二级公立医院也将陆续开展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用药即时刷卡报销业务。
首次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用药待遇的参保患者,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巴彦淖尔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用药待遇资料备案表》,由门诊特殊用药责任医师填写简要病史、治疗方案、药品用药用量。参保患者持《巴彦淖尔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用药待遇资料备案表》、相关疾病诊断及特殊用药限制条件的检验、病理等检查报告单原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到所属旗县区医保经办中心申请办理,即可享受一个年度的门诊特殊用药待遇,后续每年年检,申请继续用药。
门诊特殊用药保障人群有哪些?参加巴彦淖尔市基本医疗保险,符合门诊特殊用药使用限定支付范围的患者,如耐多药结核患者、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强直性脊柱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透析患者高磷血症等。职工医保参保患者,恶性肿瘤门诊使用靶向药(共52种),按照门诊特殊用药待遇执行。(后续将依据每年药品目录动态调整)
哪些药品属于门诊特殊用药保障范围?重特大疾病及罕见病等临床必需、疗效确切,治疗周期长、适合门诊供应保障,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尚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药品。目前纳入门特用药目录的药品共51种。(后续将依据自治区发布的门诊特殊用药目录动态调整)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陶林通讯员:李晓乐编辑:陈龙 乔鸿 校对:乔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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