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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抓好水环境质量监管

2024/03/13 1.8k 阅读 207 点赞

  近期,市生态环境局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建立了地表水水质“日调度”机制,强化枯水期、凌汛期等重点时段水环境质量监管,确保全市4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市生态环境局组建了“乌梁素海流域水生态治理会商”微信工作群,组织市水利、林草、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乌梁素海生态保护中心等部门开展会商,指导各旗县区及早开展汛前河湖水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突出污水处理设施达标管控,督促旗县区加强排干沟断面水质监测监管,坚决守住水质安全底线。

  推动汛前污染源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2024年重点时段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全面组织7个旗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旗县区相关部门,开展汛前隐患问题排查,重点排查国控断面汇水范围内的排污企业、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农业面源等污染源,对相关入河排污口强化监测监管,及时消除影响断面水质达标的隐患问题。
  强化重点时段地表水水质监测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分析梳理往年水质波动较大的地表水断面,组织水利等相关部门开展汛期水环境质量分析会商和断面水质超标成因分析预警。市监测监控中心开展了国考断面水质同步监测、加密监测。执法部门强化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固定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依法查处水质在线日均值超标排放涉水企业,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紧盯重点时段地表水质量变化情况,运用水质日调度和水质分析会商及预警交督办等工作机制,及早提醒预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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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