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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市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情况报告

2026/03/24 1.8w 阅读 456 点赞
         2025年,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把学法、守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日益法治化,各项制度出台日益规范化,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为我市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巴彦淖尔新篇章助力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发挥民政作用、贡献民政力量。

  一、工作总结及经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近年来,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 “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落实。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 的齐抓共管格局,明确各级职责分工,形成全链条推进、全过程监督的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每年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动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深化学法普法,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健全学法机制: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日常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民政重点工作体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实现 “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周五例行学法机制,全年开展集中学法 12 次、专题法治培训 1 次,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制度化。​ 

  精准开展普法:严格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 责任制,聚焦民政业务关键领域开展靶向宣传。社会救助领域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核心,通过 “进村入户宣讲” 普及救助申请流程与权利义务;社会组织领域围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慈善法》,在登记、年检等环节嵌入普法服务,为 6 家新登记社会组织开展 “登记即普法” 培训;养老服务领域结合 “敬老月” 活动,通过机构开放日、专题讲座等形式,向老年人及家属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知识;社会事务领域在婚姻登记窗口推行《婚姻登记条例》“前置宣传”,七夕等节点开展 “婚姻小课堂” 等特色活动,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核心内容;特殊群体保护方面,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社区、学校开展宣讲,发放宣传资料 1000 余份。 

  拓宽宣传渠道:依托 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9 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安全生产月” 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政策解读、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等通用法律法规,以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地名管理条例》等民政专业法规。结合下乡调研契机,面向基层农牧民群众尤其是民政服务对象,普及法律知识与维权途径,提升群众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民政建设质效​ 

  规范职能运行:机构改革后,重新梳理市民政局权责清单 42 条,经法制机构与法律顾问双审核出具意见书,确保权责清晰合法。同步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涉企事项、告知承诺事项、容缺受理事项等清单,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中推行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 

  严格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年度纳入全市重大行政决策 1 件。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遵循《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履行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查、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并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有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巴彦淖尔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与培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模式,制定《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修订 “从轻、减轻、不予处罚” 清单并在法治政府一体化平台公布。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强化涉企执法监管:针对全市 17 家民政领域注册企业(养老领域 8 家、殡葬领域 9 家,其中规上企业 3 家),聚焦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自查自纠、公开征集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梳理 12345 热线反馈等方式,对 2023 年以来涉企执法情况全面排查,未发现 “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 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民政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存在 “凭经验办事” 的惯性思维,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的意识不强。尤其是基层工作人员,面对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复杂业务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能力不足,法治素养与新时代民政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二是普法工作针对性不足:宣传形式单一,对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关注不够,导致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法治意识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举措​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引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化理论学习与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各级民政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建立 “民政法治大讲堂” 常态化培训机制,针对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实操培训。​ 

  二是构建多元普法格局,强化法治宣传实效。精准开展普法宣传: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不同群体,定制普法内容,通过 “法律服务助老护老”“精康融合行动” 等载体,采用短视频、案例解读、现场咨询等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与感染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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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