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4/01/18 1.8w 阅读 325 点赞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各教育单位、河套学院: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1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旗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中明确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不得随意降低标准,简化程序等。

二、材料报送及时限要求。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各旗县区各单位务于3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一)开展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包括评选工作程序、民意测评结果、公示情况等)。

(二)各类奖项的审批表一式1份,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各类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评选表彰工作联系表1份(Excel制作)。

(三)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份,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撰写,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等。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联  系 人:周婷

联系电话:7917512

电子邮箱:bsjyjrsk2016@163.com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2024年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4.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