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安全是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野生动物、鸟类是自然生态的重要载体,洁净的环境是群众幸福生活的基础。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持续深耕“生态警务”,聚焦群众关切关心,持续深化“昆仑”“平安原野”等专项行动,整合警力资源、强化侦查攻坚、坚持全链条打击,接连破获多起资源环境类典型案件,获公安厅贺电表扬,形成强有力震慑,以实际行动守护生态家园、保障群众权益、彰显公安担当。
案例一
侦破在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
毒杀野生鸟类案
案例二
侦破非法盗采金矿石案
2026年3月底,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接到乌拉特后旗自然资源局移送线索,在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西宝日布嘎查附近有人非法采矿。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案例三
侦破卢某某、邵某某
非法生产危险物质污染环境案
2026年3月,乌拉特中旗公安局成功侦破卢某某、邵某某等非法生产荒酸二甲酯污染环境案,查封三无生产车间1处、生产设备1套、仓储窝点1个,抓获涉案嫌疑人2人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力打击震慑了生产、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6月,乌拉特中旗公安局接到线索,在乌加河镇石兰计村国道附近某养殖场内疑似存在非法处置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乌拉特中旗警方迅速进行立案侦查,并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工作。经查,2024年4月,犯罪嫌疑人卢某某、邵某某等,租用养殖场库房,在生产线未依法报批建设、无营业执照及立项批文、无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危险物质荒酸二甲酯,并进行出售牟利。同时,对生产产生的废料进行挖坑掩埋,将废水排入简易土坑内,对周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2024年5月,犯罪嫌疑人在得知公安机关侦破同类案件后,心生畏惧,遂停止生产。
生态保护没有终点,执法打击永不停歇。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常态化开展巡护排查和专项整治,紧盯非法捕猎、非法采矿、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新动向,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执法效能,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警方提醒
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及鸟类,属于违法行为,不仅破坏生态平衡,更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前正值禁渔关键时期,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严重危害水生生物资源,扰乱水域生态,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保护生态人人有责,文明守法从我做起。请大家自觉抵制非法猎捕、非法捕捞行为,不购买、不食用野味,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让我们携手共治,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和谐宜居的生态家园。
编辑:王婷 校对:马彦初审:石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