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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58人!这些岗位有编制→

2026/04/17 1.5k 阅读 69 点赞

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6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现将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6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区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列编(事业编制)招聘中小学教师19名。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6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7.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从报名开始日计算。

9.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条件取得日期截止至报名开始日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7月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巴彦淖尔市内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主要采取赴区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开展自主招聘工作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能力测试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通过线上报名的须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扫描《岗位表》中各招聘单位提供的二维码获取),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选报岗位对应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报名邮件发送后,报名人员要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表。 

现场报名的可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1)内蒙古师范大学自主招聘专场

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7:00。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25日9:00-12:00,到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羽毛球馆(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相关学校展位)。

2)其他场次招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报名时须使用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报名,且报名所用证件需与参加面试时一致。

3.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5.应聘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系。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1.应聘人员报名后均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通过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等通知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个人简历一份。

2.资格审核要求提供的材料清单通过扫描《岗位表》中各招聘单位提供的二维码获取。为提高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工作效率,请提前按照清单上的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应聘人员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能力测试或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3:1的岗位进行能力测试或笔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能力测试

主要采取小组讨论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不计入考试最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能力测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须保证电话畅通。

2.笔试

(1)主要采取闭卷纸笔考试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不计入考试最终成绩。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或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相应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相应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成绩按零分处理。

    (4)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须保证电话畅通。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英语等语言类学科的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言文字作答。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满分为100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方式、备课时长、讲课时长、面试分值占比、面试合格分数线等情况详见《岗位表》。

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加试(加试形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察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而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将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①2026年应届毕业生202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②2026年应届毕业生202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

③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④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⑤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⑥招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⑦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4.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教师待遇。招聘单位有针对不同学历背景的毕业生等实行差异化的安家补贴待遇,具体见附件2和附件3。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聘用后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岗位聘用。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公告发布后致电招聘岗位所属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在《岗位表》中查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未尽事宜,按事权分别由具体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解释。

附件:1.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6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乌拉特后旗教育系统2026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安家补贴待遇政策

3.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2026年自主招聘教师安家补贴待遇政策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6日

2026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见《2026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0日(不含)至2008年4月20日(含)期间,《岗位表》中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20日(不含)以后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如公告和《岗位需求表》无特殊说明,其他条件(含岗位需求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报名

1.公开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完整后上传至指定邮箱报名。

2.公开招聘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2026年4月24日17:00。逾期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6日17:00。

3.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按“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报名材料的顺序如下:

(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后扫描,打印在一张纸上)。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至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2)《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后扫描)。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在一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应当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线上进行,由县卫健委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2.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简要说明理由并回复至应聘人员报名邮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5.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6.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7.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开考比例(确认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资格审核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调整计划或取消岗位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三)专业技能测评

1.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大于30:1的岗位,需在面试环节前,参加专业技能测评。专业技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每位考生的测评时间共计3分钟,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技能测评结束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须保证电话畅通。

(四)面试

1.参加专业技能测评通过人员及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本次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共计8分钟。

4.所有面试人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现场加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

6.在面试后至确定招聘对象之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仅可递补一次。

7.所有应聘人员(包括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1:1的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考生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五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在人事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各招聘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应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4.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察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而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4.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五原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三)本公告由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8-5229766

附件:1.2026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2026年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

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原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4月16日

乌拉特前旗2026年度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乌拉特前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校园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乌拉特前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校园招聘31人,具体招聘岗位见《乌拉特前旗2026年度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20日(不含)至2008年4月20日(含)期间出生的。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以上条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资格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校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布公告后,两种报名方式选择其一即可。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下载填写《乌拉特前旗2026年度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

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20日上午9:00至2026年4月28日上午12:00。

各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插入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除签名须手工填写外,其他内容必须打印)、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及相关证明材料,2026年应届生提供在校证明(需注明是否能如期毕业),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为“姓名+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上传到邮箱,报考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岗位的考生,资料上传邮箱qqyyrsk@163.com;报考妇幼保健院岗位的考生,资料上传邮箱mfyx0478@163.com;报考中蒙医院岗位的考生,资料上传邮箱zmyy3212743@163.com;报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的考生,资料上传邮箱wqqfyz@163.com;报考苏木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资料上传邮箱wltqqwjw@163.com。由各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邮箱反馈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自己报考邮箱,查询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参加面试。审核未通过的,以邮件形式回复其原因,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并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资格审查人员。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就读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单位、所从事岗位。 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6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包头医学院。

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可现场投递报名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生提供在校证明(需注明是否能如期毕业)、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工作由乌拉特前旗卫健委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校园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7.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面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2: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职业素养,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发布公告为准。具体面试事宜通过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对其进行重新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总成绩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三)体检 

1.体检人员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旗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范围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造成招聘计划数缺额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人员有关政策待遇。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相关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5:00-18:00

附件:1.乌拉特前旗2026年度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校园招聘岗位表

2.乌拉特前旗2026年度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乌拉特前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4月16日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辑:乔蒙  校对:许玉娇 初审:杨雅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