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
政策通知公告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4/07/08 1.9w 阅读 262 点赞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使用新教材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发〔2024〕8号)精神,巴彦淖尔市拟于近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部分科目新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科目和范围

(一)科目和书名。

1-9年级(六三学制):义务教育教科书·体育与健康;

1-9年级(六三学制):义务教育教科书·体育与健康教师用书。

(二)选用范围。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以教育部《2024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为标准选用教材。

二、报送相关要求

(一)样书应按学科分版本成套报送,年级不全、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报送学科教材样书均需一式七套,必须为教育部审定的正式使用教材。请报送单位将样书按照学科自行分类包装。样书内容应当与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一致,只注明学科、使用年级,不得有出版社名称、主编和编委成员名单等可能透露出版单位信息的字样或标识。

(三)报送单位须提供教科书配套说明材料七份。说明材料包括:1.教科书市场占有率印证资料(具体使用省份和地市);2.教科书课程资源说明(教师用书、培训资源包、网络资源、电子课本等);3.教科书培训服务材料(说明培训能力、培训经验、培训承诺、跟踪服务计划及承诺等内容);4.教科书特色与适宜性说明(学科特色、难易度、学法指导、教法指导等内容)。配套说明材料不得有出版社名称、主编和编委成员名单等可能透露出版单位信息的字样或标识。

(四)报送单位须填写《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选用样书接收登记表》(见附件),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原件和样书一并报送到指定地点。

(五)如出版单位委托其他合作单位代理,应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报送单位于7月18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送达,逾期不送视为自动放弃。报送地址: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教育大厦,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7房间)。

联 系 人:那顺乌日图

联系电话:0478-7917574

电子邮箱:bynejjk@163.com


附件: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选用样书接收登记表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4年7月9日


        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选用样书接收登记

        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学科

书名

编写、出版单位

主编

使用年级

册次

备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